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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日報訊(記者/趙楊 通訊員/荔檢宣)記者4月25日從廣州市荔灣區檢察院獲悉,今天該院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對伊麗莎白婦產醫院門口醫鬧案,即“12.09”專案被告人黃曉烈等10人向荔灣區法院提起公訴。
  2013年11月27日至12月9日,同案人黃貞魁(另案處理)因其妻子在本市荔灣區康王路伊麗莎白醫院就診期間胎兒死亡,就死亡原因是否屬於醫院處置不當及責任分擔問題與院方產生糾紛。院方本擬待死亡鑒定結論作出後再進行處理,黃貞魁對此處理方式不滿,遂與被告人黃曉烈、同案人楊海玲(另案處理)等人糾集被告人鄧曉斯、黃巧珍、翁炳鴻、曾煥成、蘇偉雄等多名家屬及同鄉,並準備了橫幅及拜祭物品,用在醫院門口聚集拜祭死嬰的方式向醫院施加壓力。
  12月9日11時許,被告人黃曉烈、蘇偉雄、鄧曉斯、曾榮森、顏錦程、倪景爍、楊峰、黃巧珍、翁炳鴻、曾煥成及同案人黃貞魁、楊海玲等百餘人先後來到伊麗莎白醫院,在醫院門口靜坐示威,堵塞醫院出入口,影響醫護人員及患者的正常出入,並通過在醫院門口及周邊道路上撒冥紙、拉橫幅及使用擴音喇叭播放錄音等形式起哄鬧事,嚴重影響了醫院及周邊的社會秩序。
  當日14時55分許,被害人廖某軍等人在清除醫院門前的死嬰照片及橫幅時與被告人楊峰、翁炳鴻、同案人黃貞魁等人發生衝突。被告人黃曉烈、蘇偉雄、鄧曉斯、曾榮森、顏錦程等人使用磚頭、泥塊等工具多次打砸醫院玻璃門牆並衝破民警防線,打砸醫院大堂,致使被害人王某龍頭面部、左背部及右下肢軟組織挫擦傷,賈某達左顳部及右眉弓部軟組織挫傷,朱某翔下頜部軟組織創及左腰背部、右手背、左小腿軟組織挫擦傷,廖某軍左面部軟組織擦傷,張某富右膝部軟組織挫傷,彭某玲右枕部軟組織挫擦傷,黃某燁右髂前及骶尾部損傷(經法醫鑒定,上述損傷程度均為輕微傷),並造成醫院玻璃門牆等裝飾物(經鑒定,修複價格總值人民幣36290元)及醫院大堂內電腦、鋼琴等物品(經鑒定,共價值人民幣11788元)嚴重受損,醫院的正常經營秩序受到嚴重破壞。
  荔灣區檢察院公訴科表示,該科審查案件事實後,認定被告人黃曉烈等10人構成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於今日向荔灣區法院提起公訴。目前,荔灣區法院已受理此案,將擇日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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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印本頁責編:朱景  (原標題:廣州伊麗莎白婦產醫院門口醫鬧案10被告今被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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